押匯服務收費

入口押匯
  • 開出不可撤銷信用證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信用證有效期計算,開證手續費每6個月收1/4%,不足6個月亦作6個月計算,最低收費港幣400元。
    • 開證金額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按1/8%計算。
    • 遠期跟單信用證承兌手續費,按匯票期限每1個月收1/16%,不足1個月亦作1個月計算,最低收費港幣300元。
    • 開證手續費須於開證時付足。
  • 開出背對背信用證
    • 開證手續費與開出不可撤銷信用證相同,但最低收費港幣600元。
  • 開出備用信用證
    • 首港幣1百萬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備用信用證有效期每月收1/8%,不足1個月亦作1個月計算,最低收費港幣400元。
    • 超過港幣1百萬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開出循環跟單信用證
    • 手續費與以上第1項相同。
    • 議付金額在信用證面額以內者不必收費,超過信用證面額每次議付均按1/8%計收,最低收費港幣400元。
  • 修改信用證手續費
    • 有關增額及展期之修改,按開出不可撤銷信用證手續費標準計算。其他修改,手續費概收港幣350元。背對背信用證的修改最低收費港幣450元。
  • 進口託單手續費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8%計收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。
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擔保提貨手續費
    • 每一筆擔保收費港幣300元,如本行在3個月之內仍未收到有關文件者,貨單金額之首5萬美元 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額外手續費(最低收費港幣400元),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支付信用證項下港幣匯票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,最低收費港幣300元。
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無兌換手續費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,最低收費港幣300元。
    • 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信用證金額超支
    • 超支部份按1/4%計收,最低收費港幣400元。
  • 差異費
    • 每宗港幣400元或美元50元或其他等值貨幣。
  • 發票融資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,最低收費港幣400元。
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按1/8%計收。

(*上述費用只供參考,本行可隨時調整,屆時將另行通知。*)

出口押匯
  • 議付出口單據之手續費
    • 外幣單據:
      • 單據金額少於1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每單收小額出口單手續費最低收費港幣150元。
      • 超過1萬美元者,免收上述手續費。
    • 港幣單據:
  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,最低收費港幣300元。
  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承兌或承擔延期付款其他銀行開出之信用證
    • 按承兌匯票期限或延期付款有效期內每月收1/16%,不足1個月亦作1個月計算,最低收費港幣300元。
  • 送交其他本地銀行議付之出口單據手續費
    • 無追索權者:
  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8%計收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,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  • 有追索權者:
  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,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信用證通知/修改
    • 每宗收費港幣250元。
  • 信用證轉讓手續費
    • 按信用證原條款一次過轉讓者,收費港幣400元,受讓之受益人在香港以外地區者,收費港幣450元。
    • 部份轉讓或轉讓時包括更改原證條款者:
  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。
  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    • 受讓之受益人在本港者,最低收費港幣600元,在海外者最低收費港幣650元。
    • 每宗修改收費港幣300元。有關增額之修改,按信用證轉讓手續費標準計收。
  • 保兌其他銀行開出的信用證保兌手續費
    • 按信用證有效期,每1個月收1/16%,不足1個月亦作1個月計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,如信用證規定之延期索匯時間超過信用證有效期,其超過之期間另每月收1/16%(最低收港幣300元)。
  • 出口託收單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8%計收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。
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無兌換手續費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4%計收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。
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索匯
    • 每次收費港幣400元。
  • 不即時議付之外幣單據手續費
    • 首5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,按1/8%計收(最低收費港幣300元)。
    • 超過5萬美元者,超出金額部份另議。
  • 信用證審單手續費
    • 每單概收港幣250元。
  • 由買賣雙方直接結算之出口單據手續費
    • 每宗收費港幣200元。
  • 退還已墊支之出口單據手續費
    • 每宗收費港幣200元。
  • 打包放款手續費
    • 每宗申請 / 展期收費港幣200元。
    • 以非有關出口單據償還打包放款,每次收費港幣200元。

(*上述費用只供參考,本行可隨時調整,屆時將另行通知。*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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